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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是一个成功的美国黑人但不是一个成功的美国总统

发布时间:2025-04-26 08:51:39  来源:欧宝体育官网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拥有世界上几乎任何一个民族。正是因为民族过于复杂,美国政府很早就放弃了以民族作为身份的标识,而选择了族裔。目前,美国人口约3.3亿,分为七大族裔,分别是

  其实,美国黑人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3.4%,是美国的第三大族群。所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几十年如一日的平权运动让人口尚不如拉丁裔的非裔有仅次于白人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2020年,美国白人人口首次跌破60%,如今只占到美国总人口的58%,引起许多保守派白人的担忧,认为美国将很快不再是一个“白人国家”。

  尽管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也是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但是美国的本质依旧是一个白人国家,白人拥有绝对的社会财富和权力,因而美国民间有一个一滴血原则:只要有一点非白人血统,就不能算是白人。这种畸形的种族纯血原则,本身就折射出美国内部白人霸权的强大。

  事实上,在西方白人的眼里,“霸权”并非是一个贬义词,白人没办法想象没有一个霸权的世界,而既然世界要有霸权,那么这个霸权的主宰只能是所谓的“高等种族”、“上帝的选民”:白人。

  最可怕的是,因为白人拥有绝对的经济和政治霸权,如今在文化领域也称王称霸,把白人价值观粉饰为所谓的“普世价值观”,白的就是美的,就是正义的,现代化等于西方化,诸如此类的思想不仅白人深信不疑,也让一部分有色人种心悦诚服,这些人就成了“山竹人”和“香蕉人”。

  美国巴勒斯坦裔学者赛义德提出过一个著名的“东方主义”,即世界上本无所谓东方或西方,东方不过是西方为了突出自己的文明、强大与富裕而塑造出来的概念,西方白人认为东方就应该是愚昧落后、田园牧歌、八抬大轿和男耕女织的,东方不应该有任何现代化的设施和思想。

  在美国,这种白人的种族主义体现得淋漓尽致。尽管在1865年,美国政府就正式废除了奴隶制,但是废除“种族隔离政策”却是在一个世纪之后的1964年,在此之前,美国社会的有色人种甚至不能触碰白人,连公交车上都分“白人区”和“有”。

  1957年,美国阿肯色州的阿肯色州州立大学录取了9名黑人学生,而当地的白人群众爆发了激烈的抗议,为了安全护送这9人入学,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甚至派出了军队,这就是著名的“小石城事件”,也是美国现代历史上种族矛盾的一次大爆发。

  于是,美国第44任总统奥巴马的出现就显得格外突兀,他的全名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这是一个非常“不美国”的名字。“奥巴马”是典型的非洲黑人姓氏,“侯赛因”甚至是的常用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非常不符合美国梦形象的人,走上了美国总统的宝座。

  奥巴马曾经说过:“50年前连投票权都没有的美国黑人,如今却能成为美国总统”,他的当选在当时被全世界的人们认为是美国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代表着美国社会的历史性大和解,但如今看来,奥巴马只是一个例外,一个被白人推到前台象征种族和解的“吉祥物”,在他之后,美国并没有进入到人们预想中的和谐、融洽的时代,反而是迎来了更为激烈的种族撕裂。

  今天人们对奥巴马的定义大多是“美国的第一个黑人总统”,但其实奥巴马也只是沾了黑人的光,他其实是一个黑白混血儿,父亲是肯尼亚人,母亲是美国爱尔兰裔白人,他是一个标准的“山竹人”,从小在白人家庭长大,浑身上下除了皮肤黑点,完全不像个黑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第一个黑人总统”的名声成就了他,但也因此拖累了他,使得他的8年任期毫无建树。

  他的父亲老奥巴马来自肯尼亚,在留学美国之前已经成立了家庭,有一子一女。1960年他留学夏威夷大学学经济,虽然貌丑,但是谈吐幽默、学识渊博,英语口语极好,而且他还是一个典型的“做题家”,每门成绩都是拔尖,也由此成为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奥巴马的父亲老贝拉克·奥巴马是肯尼亚的经济学家,母亲安·邓纳姆是来自美国堪萨斯州的人类学家

  在他众多的倾慕者,就有当时年仅19岁的安·邓纳姆,她来自堪萨斯州的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家庭,从小衣食无忧,用现在的话讲就是比较天真浪漫的那一类女生,受到60年代美国平权运动思想影响,她没有一点种族偏见,甚至对有色人种更有好感。

  当时的安十分叛逆,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大自己6岁的外国留学生老奥巴马坠入爱河后,未婚先孕,那还是美国社会种族隔离的年代,并且老奥巴马甚至不是一个美国黑人。安承受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但她依旧执意要和老奥巴马成婚,不过听到对方已经有妻儿的时候天塌了,安只能成为一个未婚先孕的单亲妈妈,而她当时只是一个大学生,好在她的父母仍然接纳了小奥巴马。

  老实说,奥巴马能取得后来的成就,与他有这样一个母亲分不开干系,因为奥巴马的父亲其实从未尽到任何父亲的责任,得知安怀上小奥巴马后便拍拍走人了,甚至连奥巴马的出生他都不在场。但是为了不破坏小奥巴马心中父亲的伟大形象,她甚至没有说过老奥巴马一句坏话。

  比起安的痛苦,老奥巴马这个花花公子倒是潇洒很多,他直接丢弃了安和她肚里的小奥巴马,去了哈佛大学念书,最厉害的是,这哥们在哈佛读书的时候,又和一个白人女子相恋,他也是在对方怀上孩子后走人。

  后来老奥巴马因为男女问题被哈佛退学,他回到肯尼亚,成为经济部长,他这一生只是在1971年奥巴马10岁的时候探望了他一次,从此父子二人再无会面。1982年他死于车祸,这也成为奥巴马心中一辈子的遗憾。对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奥巴马的情感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他厌恨他对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他又无比崇拜父亲,甚至以他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

  后来,在美国根深蒂固的白人社会的排斥下,奥巴马终于释怀,他坦然接受了自己作为一个“黑人”的身份,从而踏上了寻根之旅,来到了肯尼亚,见到了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他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我原谅了他”。

  紧接着,安大学毕业之后,又与印尼留学生苏洛托闪婚,此时她25岁,而小奥巴马也已经6岁。安与苏洛托的婚姻持续了15年,而奥巴马的童年也是在印尼度过的,这样多元的生活给了奥巴马开阔的视野,也让他从小就阅遍人情世故,成为他后来能言善道的一个源头。

  1976年,15岁的奥巴马回到美国就读高中,那时候的他和所有美国黑人孩子一样,叛逆不羁,喜欢运动多过学习,没有人想得到那时候的他日后会是美国总统,因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篮球小子。奥巴马这辈子最感恩的就是他的母亲,如果不是安,他很可能堕落,是安给了他一个健全的家庭与人格,让他不为失去父亲而迷惘,也不为肤色而自卑。

  如此不幸的童年,如果换一个人,可能就是自卑、抑郁或暴躁,但是在妈妈的悉心培养下,奥巴马却成为了一个开朗、自信和健谈的人,几乎每一个美国总统都肯定是一个天生的演说家。

  迷途知返的奥巴马,终于考取了哥伦比亚大学,并在1983年顺利毕业,1991年又取得了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是绝对的人中龙凤。但奥巴马的确不是大富大贵之家出身,他的大学学费也靠贷款,直到42岁才全部还清,距离他当总统只有6年。

  1985年,奥巴马正式移居芝加哥,也就此接触到政治。芝加哥是美国的大本营之一,肯尼迪家族在此深耕多年,而芝加哥后来也成为奥巴马的龙兴之地,是他事业起步的地方。刚到芝加哥的时候,奥巴马还很穷,连一张乔丹球赛的门票都买不起,可2016年他却能为乔丹颁发总统自由勋章,时也命也。

  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在当时的政治正确的背景下,一个高学历的黑人更为容易得到一份高薪的工作。然而,奥巴马却放弃了许多机会,而选择了一项微不足道的工作社区法律服务。奥巴马为许多芝加哥的贫民社区提供廉价或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特别是黑人社区,这让他声名鹊起。

  也正是成功的法律服务,让奥巴马积累了大量人脉与群众基础,1996年他居然意外地得到了出身肯尼迪家族的大佬爱德华·肯尼迪的赏识,同年,他一举成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正式踏入政坛。2004年,奥巴马又成功竞选国会议员,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五个黑人议员。

  事实上,奥巴马的前半生都十分顺风顺水,这和他与肯尼迪家族的利益关系有关,他正是以肯尼迪家族为代表的老派人在新世纪推到前台的代言人。比起那些老谋深算的老政客,奥巴马的确显得太嫩,他最擅长的就是拉票,而不是施政。当人们提及奥巴马,第一反应一定不是他颁布了什么政策、推行了什么方案,而是他长得帅、身材好、口才棒。

  而奥巴马的当选,很大程度上不是他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他的前任小布什很糟糕,连带着让美国百姓对共和党失望透顶。小布什政府秉持冷战思维,在全球制造争端,911事件爆发之后,又发动了全球反恐战争,一手策划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两场大规模战争。

  小布什政府将大量资金丢进了中东战场,而导致美国国内的经济一路走低,很快财政赤字攀升到了500%的地步,债务飙升至5.7万亿美元,两场战争打掉了超过1万亿美元的军费。紧接着便是2007年的次贷危机和2008年的金融海啸,整个美国社会洋溢着一股创伤与绝望的风气,小布什也由此成为“最差劲总统”。

  这个时候,奥巴马适时出现了。他既不是完全的黑人,也不是完全的白人,他既不是大男子主义,也不是同性恋,他非常符合新世纪美国社会的口味。2008年的大选,共和党居然推出了72岁高龄的越战老兵麦凯恩,比起他,奥巴马代表着年轻的改革希望,而比起党内的希拉里,奥巴马又代表着男性权威,可以说,奥巴马是集天时地利人和的天选之子。

  奥巴马的初选没什么资金,他这样一个时间段充分的利用自己的“年轻”,以网络站点平台为募款方式,以100美元不等的小额捐款,最后居然得到了5.2亿美元的竞选资金。他是首位利用互联网来筹集资金的美国总统,也是互联网时代的第一人。

  一般来说,美国总统的选举分为选举人票和普选票,前者代表精英,后者代表大众,共和党一直拥有美国人口基数最大的中下层白人的支持,则讨城市人口和新移民的欢心,而奥巴马的肤色就是他自带的拉票优势,天下苦白人久矣,他的出现将所有非白人族裔都团结了起来,他也由此成为继1964年肯尼迪之后普选票优势最大的籍总统。

  他什么都不用做,往那一站就能够获得所有少数族裔天然的支持,再加上女性、大量自由派白人和城市中产阶级白人,奥巴马的基本盘远远比那些老白男政客要大,但这也同时也会产生一个负面效果,那就是占美国人口最多数的中下层白人特别容易对他敬而远之。

  2008年的美国各大城市唐人街,铺天盖地都是奥巴马的竞选广告,而且不是奥巴马竞选团队的手笔,而是那些美国华人自发组织为奥巴马拉票,以为终于盼来了青天。

  可是问题是,奥巴马是一个说谎话可以不打草稿、说瞎话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演说家,是一个深谙行为艺术之道的”作秀天才“,是一个很懂得如何用互联网拉票的网红,但就不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他当选总统的时候只有48岁,没做过州长、没进过内阁,施政经验几乎等于零。

  可是时代帮了他,奥巴马的当选特别大程度上折射了西方普选政治的幼稚性,美国总统大选本质上是选秀,候选人的能力好不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有噱头、有料,奥巴马正好满足这些属性。

  他年轻,锐意进取,笼络了一大帮年轻人的心;他是黑白混血儿,让黑人、华裔、拉丁裔都十分认可,笼络了不喜欢白人霸权的少数族裔的心;他是男性,至少让那些老白男捏着鼻子也勉强认了。奥巴马深谙选举之道,在初选时,他明白自己的基本盘是自由派白人和少数族裔,于是高举“种族议题”,然而等到过了初选,便立刻转向“改革议题”,还选了一个老白男拜登做副总统。

  于是,在一切因素之下,美国出现了第一位黑人总统。2009年,奥巴马当选,后来的事实上,他的8年没有帮到黑人,也没有帮到美国,只帮到了他自己。美国的国债在他卸任之时上升到了10万亿美元,而他的个人财富也飙升至2.7亿美元。

  奥巴马的执政水平很差,他说是要改革,可是修修补补,从不敢涉及自己背后的大金主,金融财团和科技集团。可以8年任期几乎没做出什么像样的政绩,但是碍于政治正确,白人不敢公然批评他,而有色人种更是得把他捧起来护短,毕竟好不容易出了一个黑人美国总统。

  许多美国媒体都曾经表示,如果奥巴马是一个白人,他的名声恐怕比发动了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的小布什还要不如。比起施政,奥巴马更擅长的是作秀,2015年,奥巴马替一个翘课来看自己演讲的小学生堂而皇之地写了一张假条,比起那些治国正事,奥巴马还是在处理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上比较内行。

  奥巴马和其他美国总统有一整个庞大的幕僚团不同,他更庞大的队伍是他的私人策划团队,也就是一个专业的“造星团队”。奥巴马把身份政治玩出了花,从族裔到性别,从立场到性取向,最后连动物保护、环境保护都能成为一种身份标志,把本来就分裂的美国社会搞得更加分崩离析。

  可以说,奥巴马就是美国的“曼德拉”,他的当选本身就是他最大的政绩。他以第一个非白人美国总统,证明美国是一个“种族平等”的国家,尽管现在看来奥巴马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例外,但在当时的确是让一大批亲美人士备受鼓舞。但是,从奥巴马政府开始,美国的全球战略重心从中东事务转向了亚太,直指中国,2009年奥巴马先后访问中国和澳大利亚,目的很明确。

  如今看来,奥巴马其实并非什么“改革新星”,他任内的大量政策都依旧是过去美国霸权的那一套,他只是不明面下场,而是通过扶持代理人和兜售军火。他在内政上的最主要的两个政绩,一个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一个是全民医保。

  奥巴马医保是奥巴马试图一次性解决美国看医生老大难的问题,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它的医疗非常昂贵,奥巴马想要一次性将所有医保统一在一起,并将3000多万底层劳工都纳入医保体系,但这就让那些中产白人家庭没有办法接受,因自己辛辛苦苦交的税被拿去给墨西哥人和黑人交医保,于是前后投入2.7万亿美元的奥巴马医保,胎死腹中。

  那么既然内政推不动,那么就要搞国际事务,最大的莫过于猎杀本·拉登。2011年,经过10年的追踪和情报工作,美军终于发现并击毙了基地组织的头目本·拉登,所谓的911事件策划者,但是这次成功的军事行动并不代表什么,美军依旧深陷中东泥潭。

  当奥巴马向全世界宣布猎杀本·拉登成功的时候,他迫切希望的就是把大量资源和资金拉回美国,重新吸血全世界,而非如共和党政府那样以战养战,因为奥巴马认为美国的头号敌人应该是正在崛起的东方。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变成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让奥巴马十分焦虑。

  奥巴马任内美国的互联网经济快速地发展,可是实业和制造业却迅速外流,于是产生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那就是失业人群慢慢的变多,城市规模慢慢的变大,科学技术水平慢慢的升高。过去美国在科技革命到来前吸血剥削全世界制造的庞大红利渐渐消退,面对全球化的激烈竞争,占美国人口多数的中底层工农白人“红脖子”,不仅争不过大城市的中产白领和硅谷程序员,更是连第三世界的廉价制造业劳动力都比不过,奥巴马时期领取食物补助的美国人突破4300万,是有史以来美国之最。

  美国人此前过了太久好日子,付出不到亚非拉工人一半劳动力却能拿接近3倍薪水,如今泡影皆灭,美国的上层社会依旧挥金如土、穷奢极欲,而底层社会就是转型时期被抛弃的那一群人,这其实是美国经济结构与资本主义制度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决定的。就像奥巴马夫妇投资拍摄的纪录片《美国工厂》里表现的那样,中国工人干得太多,而得到的太少,美国工人正好相反,但很快随着自动化的科技革命,中美工人都要面临连活都没有的问题。

  当那些严肃议题都走向失败之后,奥巴马回到了他最擅长的“身份议题”,他与伊朗签订《伊核协议》,推动美古关系正常化,在2012年击败罗姆尼之后,更是朝着政治正确的大道狂奔。

  2016年,奥巴马卸任之时,只有55岁,依旧是年富力强的年纪。遗憾的是,奥巴马政府非但没有有效地解决种族问题,反而因为加剧了“政治正确”,导致了美国各个族群之间更为严重的撕裂,有一些美国白人甚至说道:“在奥巴马时期,我觉得生为一个白人是一种罪”。

  但这一切都与奥巴马无关了,他仿佛只是一个偶然的玩笑一样,卸任之后,他开始写书、走穴捞钱,两本自传的版税高达1.5亿美元,他的告别演讲的门票都炒到了5000美元一张的地步。

  总体而言,奥巴马是一个个人魅力压倒政治能力的总统,很少有人提及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成就,而是很喜欢谈他的个人品质,比如幽默、风格、年轻、帅气等,这充分证明奥巴马绝非一个成功的总统。如今烟云聚散,奥巴马留下的政治遗产甚至还没有小布什胡搞瞎搞的两场战争多,可是奥巴马在当时至少给了美国人一点希望。

  不过他的草草收场,也依旧展现了国际政治的残酷,那些白人权贵甚至允许一个黑人当选,但却不允许他真的做出什么改革。奥巴马也许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面对残酷的现实,比理想更重要的,或许是能力、思想与勇气。

  奥黑曾经说过:不能让中国人过上好日子,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们美国怎么办?中国永远不能超越美国,美国永远要保持世界第一。这是历届美国总统对中国说话最露骨的、最的,比特朗普都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