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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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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07-19 16:24: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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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23] 6 号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印发《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2023年7月6日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理(2018年修订)〉的通知》(皖教秘[2018]575号)文件,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作用,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是指具有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三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规定管辖之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宣传、教务、学工、财务、总务、团委等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勤工助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与资助管理中心合署办公,配备专人负责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职责 第七条 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宣传,校内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八条 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第九条 对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筹措经费,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并制定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四章 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职责 第十一条 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 开发校外勤工助学资源。积极收集校外勤工助学信息,开拓校外勤工助学渠道,并纳入学校管理。 第十三条 接受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四条 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领导下,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学校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第十七条 不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第五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第十八条 设岗原则: (一)学校应积极开发校内资源,保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需要。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个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工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岗位既能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 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持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三)学校各用工单位要及时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第六章 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条 校内的勤工助学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校内所有需要勤工助学岗位的处室、系部和服务单位须到勤工助学办公室登记,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资助办公室统一发布岗位信息。 第二十一条 校内各单位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应当在每学年的6月和12月中旬向勤工助学办公室申报下学期用工人数和金额,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临时岗位在每次用工前7个工作日申报用工人数,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勤工助学办公室统一推荐学生上岗。在岗学生的工作管理与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七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须由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三条 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在校园网和资助网发布岗位信息。 第二十四条 学生自主参与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要向系部报备登记;系部每年3月底和9月底统一汇总,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报备。 第八章 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校内固定岗位原则上按每小时16元人民币计酬,每月不低于320元人民币计酬,但每月不得超过640元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 校内临时岗位原则上按每小时16元人民币计酬,但每周酬金不得超过128元人民币,每月不得超过64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七条 校内用工单位于次月10日前将用工材料汇总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用工单位意见和学生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酬金发放工作,酬金于当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第二十八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第二十九条 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勤工助学办公室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及用人单位须遵守国家及学校勤工助学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必须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三十一条 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办法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 2.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用人部门申请用) 3.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用人部门申请用) 4.勤工助学用工质量鉴定表
附件1: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议书
甲方: (用工单位)
乙方: (学生) (系部 年级专业: 联系方式: 学号: 身份证号 宿舍号 ) 丙方: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资助管理中心
甲乙丙三方就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签订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一旦签订本协议,视为知道和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其涉及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因家庭经济困难,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但仅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保证不影响学习。 第三条 乙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对参加劳动验收不合格或违反操作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按照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过程中,因过错损坏劳动工具或相关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引起争议,应协商解决,学院资助中心协助处理。 第六条 乙方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所在系部、丙方协助处理。因乙方自身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相关方可酌情给予补偿。 第七条 甲方应加强劳动安全教育,为乙方参加勤工助学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用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不得组织乙方参加危险性工作。 第十条 甲方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乙方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十一条 丙方定期对勤工助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总结,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措施,定期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且及时向甲方反馈乙方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协议执行期间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变动及其他重大变化而需修改本协议时,双方本着坦诚的态度对相应条款作调整和补充。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终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院资助中心一份。 甲方 :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td width="511" valign="bottom" colspan="3" style="padding: 1px; border-left: none; border-right-width: 1px; border-right-color: rgb(0, 0, 0); border-top: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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