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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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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09-10 14:48: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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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激励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2017]57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 资助对象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旷课、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第三条 资助经费及资助名额 1.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2.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安徽省教育厅按照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在校学生数分配确定。 第四条 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 评审时间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9月底前,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院10月份前完成评审工作。 第六条 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全院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各教学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每年在评比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向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三)各教学系部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教学系部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第七条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二)学校在收到上级国家奖学金资金批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以银行卡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教学系部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 几点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要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要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在被确定为奖励对象至发放奖金前,学生如有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奖金,缺额按候选名额递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激励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能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对象、金额及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总名额由上级分配,评选比例约为在校生的3%。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旷课记录;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贫困等级为家庭经济困难以上,且生活俭朴; (六)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须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条 评选程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每年在评比文件或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学院其他有关规定,向系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递交《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教学系部负责具体的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无误并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第四条 评选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10月份。 第五条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在收到上级资金批复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以银行卡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学系部、财务处等部门各司其职,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几点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要在评审过程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各教学系部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在被确定为奖励对象至发放奖学金前,学生如有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励志奖学金,缺额按候选名额递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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